近日,我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工作成功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验收,并获得高度评价。此项工作中,我市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蹚出了“唐山模式+”。
为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6月印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明确了委托代理试点工作,唐山被选为试点地区之一,重点围绕“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主题,展开理论研究、制度研究和实践研究。
领导有力、多方参与,共推高效管理模式。为了确保委托代理试点工作的有效推动和成果质量,我市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试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的高位推动。同时,邀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浙江聚禾空间规划科技公司等单位组建专业技术团队,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为解决试点改革任务提供支撑。此外,采用时时分享、周调度、月总结的管理模式,全力助推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精心设计、畅通交流,力保高质量完成。唐山市委托代理试点工作以所有者职责为主线,以自然资源清单为依据,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以落实产权主体为重点,充分结合唐山自然资源本地特点,兼顾所有自然资源类型的同时,选择水、矿产、海洋3类资源进行重点探索。围绕所有者职责内容共设计了8个核心研究专题,分别从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委托代理模式、配置处置规则、收益分配建议、价值实现机制、制度体系建设、考核评价标准、信息平台搭建等方面进行理论探索与实践研究。
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蹚出“唐山模式+”。自2021年开展委托代理机制试点以来,从初的模糊认识,到不断深化学习后的初步了解,再到实践探索过程中经验积累,因地制宜开展了实践总结和理论探索,形成“基础成果+‘4+2+5’推广性成果”(基础成果:专题研究报告;推广性成果:4个制度建议、2个指南文件、5个典型案例),提出了具有高度创新性实用性的“网格化”委托代理模式、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海域海岛使用权灵活供应方式等创新性建议,蹚出了一条唐山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之路。
成果转化、经验共享,促进委托代理机制落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编报指南、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平台建设指南、自然资源资产考核评价办法和唐山市海域海岛使用权弹性年期供应制度探索出唐山标准。自然资源资产网格化管理模式、基于支出责任的海域使用金、矿业权出让收益分配比例建议、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成果因其具备创新性和潜在推广性得到验收组高度赞扬。试点研究提出“1+1+N”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总结提炼的“生态修复+生态文旅发展”的南湖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区域生态修复+产业绿色转型”的迁西案例入选《河北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