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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立法十年 细数河北“精彩”

时间:2024-03-08   访问量:1198


2024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周年。十年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与京津两地人大常委会密切协作,先后出台了40余部协同立法项目。

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到生态环境保护,再到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京津冀协同立法进程中,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政治引领,积极推动协同立法互利共赢,不断在对接京津、服务京津中加快发展自己,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立法护航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北京向南100多公里,是河北雄安新区。

从无到有、从蓝图到实景,如今一座高水平现代化城市,正在京南拔地而起。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为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2021年河北出台《河北雄安新区条例》,以法治护航未来之城行稳致远。

10章80条8000多字,条例聚焦高质量发展、改革与开放、生态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将雄安新区有关规划上升为法律规定。

紧紧围绕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这一重要定位,条例明确承接疏解重点和产业发展重点,高起点布局高端高新产业,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淀区水质稳定保持Ⅲ类,野生鸟类的种类和数量增加……经过综合治理,如今的白洋淀光彩重现。

为不让一滴污水流入白洋淀,2021年2月,河北出台《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地方立法中对京津冀晋区域协同治理作出规定,统筹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淀内外全面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条例针对内源污染等防治痛点难点作出规定,积极探索生态清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治理新路径。

立法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曾几何时,严重的雾霾是京津冀地区的“心肺之患”。

2020年1月,京津冀三省市人大率先从机动车污染防治上破题,分别通过了同一文本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将三地机动车污染联防联治纳入法治化轨道。

生态环境保护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大率先突破重点领域之一。

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与京津两市人大常委会密切沟通协作,就相关立法项目展开协同,以法治力量助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出台《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将国土保护和治理作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解决突出矛盾和共性问题;

出台《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结合河北省特殊区位,对大气污染重点区域联合防治予以系统性规范;

修订《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专设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一章,规定建立水污染防治上下游联动协作和管理机制……

协同立法,携手治污。目前,京津冀三地已形成涉及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等各方面的生态环境领域法规体系。

立法推动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京津研发、河北转化,是京津冀协同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如何进一步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健全协同创新体系?2023年11月,京津冀三省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对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作出制度安排。

力求所立之法回应发展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牵头,决定草案的起草经历了“由一到三”再“由三到一”的过程,求取协同立法“公约数”。

与京津开展“两两合作”。决定明确,在与北京合作方面,要将北京科技创新优势与河北环京地缘优势相结合,建立紧密的分工协作和产业配套格局;在与天津合作方面,双方围绕化工产业、生物制药、临港经济等加强创新合作。

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决定提出,共同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开放共享,推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合作,加强高等学校联盟建设,健全职称资格、职业资格区域内互认制度,实行职称评审结果互认,鼓励双向聘任。

联合京津围绕生物医药、中医药等领域布局40项基础研究任务,与京津在基础研究、科技资源共享等方面签署一批合作协议……2023年,河北与京津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实现“加速跑”。

在协同立法护航下,一个创新活力迸发的京津冀必将展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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