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
秦皇岛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⑴听取和审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⑵审议《关于秦皇岛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关于秦皇岛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⑶审议《关于秦皇岛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2023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关于秦皇岛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⑷听取和审议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⑸听取和审议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⑹听取和审议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⑺审议决定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